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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t/h热力旋膜式除氧器及60m3除氧水箱采购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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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热力旋膜式除氧器

  拼音:rè lì xuán mó shì chú yǎng qì

  英文:Thermal rotary membrane deaerator

200t/h热力旋膜式除氧器及60m3除氧水箱采购协议
 

  1、总则

  本技术要求的适用范围仅限于旋膜式除氧器设备订货、设计、制造和验收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设备的供货及服务范围内的所有项目必须根据新的有关规范、标准、事故防护规定和法定规程的要求执行。

  所有供货的材料和配套设备,设计、图纸、设备及部件的质量和等级,检验方法,设备及部件的施工特点以及验收,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效法律,技术规格书以及安全规程中各项条款的规定。

  如果乙方的供货在制造监督、检验、验收过程中以及在质量保证期内不能满足合同的各种要求,乙方应在质量保证期内无条件地自费改进和制造更好的设备直到满足合同所规定的这些要求和规定为止。

  通用件应按标准规格制作,并具备互换性。

  2、技术规范

  2.1、设备名称:200t/h热力旋膜式除氧器及60m3除氧水箱。

  2.2、数量:共1套。

  2.3、技术参数

  序号 主要技术数据 旋膜式除氧器 旋膜式除氧器水箱

  1 设备型式 立式 卧式

  运行方式 定压运行

  2 加热蒸汽压力MPa 0.2-0.32 0.2-0.32

  加热蒸汽温度℃ 300-350 300-350

  3 凝结水流量t/h 60-140 /

  凝结水压力MPa 0.5 /

  凝结水温度℃ 35-50 /

  4 水箱有效容积m3 / 60

  5 设计压力MPa 0.08 0.08

  6 设计温度℃ ≤250 ≤250

  7 额定出力t/h 180 /

  8 最大出力t/h 200 /

  9 工作压力MPa 0.02 0.02

  10 工作温度℃ 104 104

  11 最大补水量t/h 80 /

  12 额定补水量t/h 40 40

  12 补水温度℃ 20 20

  13 出水含氧量mg/L ≤0.015 ≤0.015

  14 设备直径mm φ1800 φ3000

  15 设备壁厚mm 8 14

  16 设备材质 Q235B Q235B

  17 填料规格 φ30不锈钢鲍尔环

  18 填料装高度mm 400

  3、技术要求

  3.1、设备性能要求

  3.1.1、设备的设计和制造,应能满足运输、装卸、安装和操作的要求。设备的部件获设备应具备适合起吊的设计,以便于装卸和安装。

  3.1.2、距离设备1m处所测得的噪声不超过85分贝(A)。

  3.1.3、旋膜式除氧器连续排汽,在旋膜式除氧器顶部增加汽水分离装置使之排汽不带水分。

  3.1.4、除氧水箱整体出厂。

  3.1.5、为了确保安全运行,旋膜式除氧器及其附属设备的设计能承受所有运行情况下可能存在的载荷的最不利组合,在旋膜式除氧器和给水箱强度计算中,考虑下列载荷:内部及外部的设计压力及温度;部件及运行或调整水压试验情况下正常储水的重量;地震荷载;水箱支座的反作用力;安全阀动作的反力。

  3.1.6、安全阀直接安装在旋膜式除氧器及水箱上,起排汽量不小于旋膜式除氧器的总进汽量,考虑了安全阀开启和排汽的反作用力,力矩以及内压力的影响。

  3.1.7、装设安全阀的短管,容器壳体(包括短管处的加强板)壁厚及短管上的法兰均进行强度验算,以承受内压安全阀动作的反作用力和力矩,热胀推力及安全阀,排汽管的重量。

  3.1.8、旋膜式除氧器的设计寿命不小于30年。

  3.2、设备制造要求

  3.2.1、旋膜式除氧器本体、封头根据设计压力和设计温度使用合适材料。

  3.2.2、旋膜式除氧器和给水箱之间留有足够的汽水流通通道,以满足汽轮机组甩负荷或进汽水压力突然变化时,使除氧头与给水箱之间的蒸汽压力能迅速达到平衡。

  3.2.3、旋膜式除氧器和给水箱在现场组装,旋膜式除氧器和给水箱之间的连接方式为焊接。

  3.2.4、特殊设计

  3.2.4.1、旋膜式除氧器壳体内与蒸汽、水接触的任何构件均不采用紫铜、黄铜或青铜材料制造。

  3.2.4.2、除氧头壁厚,腐蚀裕量均按GB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和能源、机电两部颁发的《电站压力式旋膜式除氧器安全技术规定》及JB2932-1999《水处理设备制造技术条件》进行技术标准设计。

  3.2.5、除压力表座、温度表座外,其他接口均为法兰连接。具体连接尺寸及规格按乙方提供的最后被甲方确认的施工图。

  3.2.6、排汽口的管径以及位置均能满足设备安全运行的要求。

  3.2.7、旋膜式除氧器上的所有接口伸出筒体表面150mm。

  3.2.8、旋膜式除氧器留有人孔。

  3.3、油漆

  3.3.1、所有碳钢部件的表面处理与涂层按《油漆的一般技术要求》。

  3.3.2、除氧头及水箱内部刷两道耐热防腐漆。外部刷两道防锈底漆(醇酸)。

  3.4、包装和运输

  3.4.1、包装符合最新版JB2536-80标准的规定,并采取防雨、防潮、防锈、防震等措施,以免在运输过程中造成设备损坏。设备出厂时,零部件的包装应分类装箱,遵循适于运输、便于安装和查找的原则。

  3.4.2、设备运行前,所有开口、法兰、接头应采取保护措施,以防止在运输和储存期间遭受腐蚀、损伤及杂物进入。

  3.5、设备的鉴别

  在设备或部件上应标记出重心轴线或中心的位置,以及吊环固定点的位置。

  4、技术资料提供

  4.1、卖方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提供设计所需全部设计资料及设计用图纸,满足工程设计进度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设备外型图;设备安装图、包括基础负荷,地脚螺孔图;供货清单

  4.2、供货时随机提供的资料(8份):

  设备总图;设备说明书;供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行说明书;组装、拆卸时所需用的技术资料;提供详细供货项目清单;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

  4.3、卖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语言为中文。其中提供的图纸须同时提供AutoCAD电子文本。其它没有列入本技术要求的技术资料,却是工程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一经甲方要求,乙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

  5、供货范围(单台套)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备注

  1 旋膜式除氧器 200t/h,φ1800 1台

  2 除氧水箱 V=60m3,Φ3000 1台

  3 压力表 Y150 2只

  4 就地温度计 M27,H=160 2只

  5 磁翻板液位计 DN20,H=2600mm 1套 带远转

  6 平衡容器 1套

  7 滚轮装置 1套

  8 水封装置 DN100 1套

  9 不锈钢鲍尔环 Φ30 1套

  设备接口均提供配对反法兰及其连接件,设备出厂前进行尽可能的工厂预装。确需现场组装的,乙方负责组装,并对现场组装后的产品整体性能负责。

  6、技术服务

  6.1、乙方应派出合格的工程师到项目所在地点指导安装和试运行、验收,并承担其派出人员的一切费用。乙方服务人员因错误指导而发生的问题,乙方负全部责任。

  6.2、产品自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质量保证期一年。在设备保质期内,因设备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设备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时,乙方将无偿修理或更换。

  6.3、产品交付后,进行一年的质量跟踪服务,需要时供方派员协助安装调试,设备寿命期内如有需要,随时提供服务。质保期后,乙方产品实行“三包”,当产品在服役期内需要现场售后服务时,接到需方通知后6小时内给予答复,12小时时间内赶到现场予以解决。如甲方需乙方人员到现场服务时,乙方人员应及时到现场服务。

  7、质量保证体系

  执行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乙方应至少提供下列质量保证文件:

  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文件;产品合格证;主要配套件的生产厂家及产品合格证;运行业绩及用户意见;制造、检验记录;材料合格证;

  8、标志

  在设备明显位置应安装铭牌,铭牌上的内容应有:名称;主要性能参数;型号或标记;制造日期或生产编号;制造厂名。

  乙方在设备出厂检验合格之后负责将整套设备安全运抵设备安装现场。

  9、交货验收

  9.1、接货检查

  9.1.1、货物运到甲方项目现场后,买卖双方根据乙方的发货通知单对货物进行接受前的检查工作,记录检查结果并签字。

  9.1.2、如乙方人员不能到现场进行货物的接收检查,甲方根据乙方的发货通知单有权对货物进行接货检查,检查结果由甲方以传真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无条件接受检查结果,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9.1.3、甲方发现货物件数与发货通知单不符或其中之一箱件外观破损,甲方应及时做好商务记录,并有权拒绝接收货物,同时通知乙方进行处理。

  9.1.4、甲方如经过检查,到货件数和标志等与发货通知单相符,箱件外观无破损,做好记录后即可以进行卸货工作。

  9.2、开箱验货

  9.2.1、甲乙双方及甲方授权或同意的单位同时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验货工作。各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并经各检验单位签字的检验证书,但该证书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制造厂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质量检验证书后面。

  9.2.2、开箱验货的时间由甲方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确定,在开箱验货前3日,以传真的形式通知乙方。

  9.2.3、乙方接到通知后,除乙方书面授权甲方单方面进行开箱验货并承担开箱验货的结果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托辞拒绝或拖延开箱验货的时间,派代表准时参加开箱验货。

  9.2.4、如乙方不授权于甲方单方面进行开箱验货并且乙方代表未按期到达现场,甲方有权单方面开箱验货,则清点后的缺、损件的更换及由此造成的工程延期等后果由乙方无条件负责。

  9.2.5、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设备由于乙方原因(包括运输)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为甲方向乙方提出修理和/或更换和/或索赔的依据;如果乙方委托甲方修理损坏的设备,所有修理设备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发现损坏或短缺,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尽快提供所缺部件或替换损坏的部件,但费用由甲方自负。

  9.2.6、乙方如对上述甲方提出修理、更换、索赔的要求有异议,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天内提出,否则上述要求即告成立。如有异议,乙方在接到通知后自费派代表赴现场同甲方代表共同复验。

  9.2.7、上述各项检验仅是现场的到货检验,尽管没有发现问题,或乙方已按索赔要求予以更换、修理,不能被视为乙方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

  10、安装调试、试运验收

  10.1、合同设备由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技术材料、检验标准、图纸及说明书进行安装、调试、运行和维修。整个安装、调试过程须在乙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指导下进行。

  10.2、合同设备的安装完毕后,乙方派人参加调试进行指导,并应尽快解决调试中出现的设备问题。

  11、性能验收试验

  11.1、性能验收试验时间由甲方确定。验收试验由甲方负责,乙方参加。

  11.2、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甲方现场。

  11.3、性能验收试验由甲方主持,乙方参加。试验大纲由乙方提供,与甲方讨论后确定。

  11.4、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合同文件及相关规范书的要求,合同文件与相关规范书两者之间有差异,以较高者为准。

  11.5、性能验收试验的内容包括并不限于厂家性能保证值。

  11.6、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的测点位置由乙方预留,同时提供试验所需的技术配合和人员配合。

  11.7、乙方试验的配合等费用应在合同总价内。

  11.8、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性能验收试验报告乙方编写,共同签章确认结论。如双方对试验的结果有不一致意见,双方协商解决;进行性能验收时,乙方接到甲方的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验收试验结果的同意。

  12、设备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具备发货条件。

  13、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12个月。

  14、本要求一式8份,作为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温馨提示:

  200t/h热力旋膜式除氧器及60m3除氧水箱采购协议就为广大客户介绍到这里了,如果大家想要了解更多这方面的资料信息,请持续关注北京中天恒远网站的更新,感谢您的阅读。

  关键词

  热力旋膜式除氧器

  rè lì xuán mó shì chú yǎng qì

  除氧器

  chú yǎng qì

(责任编辑:李德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