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我国城市供水系统都采用统一给水方式,即不管什么用途都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供给。在过去经济不发达时期,用水量不大、用途种类单一的情况下,采用这种方式是可行的。如今,优质水资源十分紧张,而水用途日趋多样化的情况下,仍采用统一供水方式,既是对水资源的极大浪费,也是对人力、物力与能量的浪费。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的袁志彬等有关专家日前呼吁,我国现有的统一供水方式已经难以满足当今人们对优质饮用水的需求。分质供水在我国将成为必然趋势。
所谓分质供水,主要是指在小区内的优质供水。供水方式主要有桶装供水和管道供水。目前,上海部分地区及国内有些城市建立了净水供应站,都采用桶装供水方式。“管道分质供水”就是在小区设立净水站,将自来水进一步深度处理、加工和净化,在原有的自来水管道系统基础上,再增设一条独立的优质饮用水供水管道,将水输送到用户,供居民直接饮用。
目前国内城市在实施分质供水时有一种认识,认为生活用水中仅占2%左右的饮用水应该达到饮用水水质标准,其它98%的非饮用水水质至少在目前可以不严格控制。其实,这是一种不全面的认识或者是一种误解。 专家们分析认为,全部城市用水都处理到饮用水标准确无必要,但有理由按饮用水标准考虑的用水量远不止总用水量的1-2%。从健康需求和用户心理两方面考虑,生活用水中可饮用部分所占比例,国内外介绍应达到40-50%,它包括了厨房洗涤、淋浴洗涤等。由于生活用水直接影响人体健康的途径较多,不只是饮用一项。所以仅仅提高饮用水的水质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全面提高目前我们的生活用水的水质。另外,对于家庭生活杂用水--冲便器、清洗车辆、庭院绿化、浇洒庭院的道路用水,可以用低质水或回用水。按照目前我国一般家庭生活水平,这部分水大约占生活用水的20-40%。如果实行分质供水,则60-80%的家庭生活用水水质须满足生活饮用水的水质标准,而不是目前认为的2%。
由于我国很多城市饮用水水源水质达不到地表水环境质量II类水质要求,因此对供水公司来讲,首先应当进行预处理或深度处理,使水厂出水达到规定的水质要求。然后逐步改善供水管网与附加设施(如二次供水设施等),比较终使居民用户出水也达到标准,此时将可以根据居民自身的需要,选择喝生水或者喝开水。从卫生安全角度来看,如果只有饮水的水质高,而其它生活用水水质不高,那么没有达到要求的生活用水中的有机物将可以通过皮肤、鼻腔等处摄入。因此从广义上讲,居民的生活用水也应该与饮水水质相同。我国卫生部比较新颁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2001年)中新的水质标准就明确提出生活饮用水包括饮水和生活用水。
城市供水系统的基本任务,就是为生活和生产提供水质符合标准、水量充足、水价适中的自来水。但是目前我国已经成为热点的城市分质供水概念,仅仅保证专供饮用和食用的2L~3L/(人·天)水质,不能说是比较完善的供水方式。当前的城市小区分质供水只能解决饮水安全,显然不能解决居民的生活用水安全问题,因此有必要全部提高供水水质。生活饮用水全部提高水质方案的优点:
(1)经过小区全部深度处理后,生活用水和饮水不仅全部可以达到国家卫生部颁布的比较新水质要求,使水质全面得到提高,而且主要水质指标还可以达到饮用净水水质指标(主要指有机物等对健康影响较大的污染性指标),其它指标(无机矿物质如硬度、硫酸盐、氯离子、溶解性总固体等)仅对口感有影响,对健康没有影响。这样不仅保证了饮水的安全性,同时也保证了淋浴、洗漱等生活用水的水质安全。
(2)经过经济估算,在小区将全部生活用水进行处理的投资要小于小区仅提供优质饮用水所需的投资。每户居民每月增加的水费也小于优质水分质供水系统所增加的水费。
(3)今后随着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取得效果,水源水质得到改善,市政自来水厂经过水厂净化工艺改造与供水管网和附加设施等进行改造后,居民用户的自来水水质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水质要求,打开水龙头就可以生饮。届时小区的深度处理装置可以撤去,转移到农村或中小城镇,不像分质供水管道和循环管道,由于今后不再使用而受到损失。
(4)今后城市供水水质提高后更便于与接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