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社会多年的共同努力,《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国签订的《京都议定书》终于将在今年2月16日正式生效,这标志着人类对环境的保护又迈进了一大步。
然而,这一成果来之实在不易。
虽然从1861年开始,人类就对气象进行跟踪记录,但直到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人们才明显地意识到,破坏环境的经济发展是不可持续的,人类对自然的过度索取,反过来会惩罚自己,温室效应就是比较明显的例子。1992年的联合国环境和发展会议是人类对环境保护认识的一个重大转折点。可持续发展的观念开始深入人心,对环境的保护成为人类的共识。在该会议上,各国领导人签订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就是在环境保护方面的一大进步。但是,要从认识变成行动,从一国的环境保护,变成社会的协调步伐,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还要克服许多困难。
落实《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京都议定书》早在1997年就达成协议,签署的国家已经有140个。但按照议定书的规定,要有在1990年占造成温室效应气体排放量55%的国家批准,该议定书才能正式生效。这一责任自然主要落在发达国家身上。然而当许多欧洲国家先后批准了该议定书后,却遇到美国的障碍。美国在克林顿政府时期,曾签订了《京都议定书》,但布什政府上台后,却在2001年退出了该议定书。美国的行动拖延了《京都议定书》的生效,很明显是损人利己的行为。俄国对该议定书曾一度迟疑,但在去年11月批准了该议定书,使它终于能在今年生效,这是值得庆幸的。
《京都议定书》虽然生效,但在实现其目标方面还有许多艰巨的工作要做。首先,美国还没有加入。作为温室气体排放量比较大的国家不参与,《京都议定书》的覆盖面就是不完整的,其目标就不能完全实现。因为各国都生活在同一个地球上,美国不受限制地排放温室气体,整个地球的气候环境都会受到破坏。如何说服美国加入《京都议定书》是社会面临的困难任务。《京都议定书》应当覆盖全球,一百九十多个国家和地区一个都不能少,这才能真正实现议定书所规定的目标。其次,《京都议定书》只规定了到2012年的温室气体排放限制目标,这一时限很快就会到达。2012年之后的排放限制目标 急需讨论制定。这涉及各国政治、经济和社会利益,无疑会有激烈的争论。去年在阿根廷首都布宜诺斯艾利斯举行的《公约》第10次缔约国大会上,关于这一问题就没有共识。美国虽然以观察员身份参加了会议,却不愿讨论2012年以后的排放限制问题。它还强调,将“按照自己的方式解决排放限制问题”。这反映出,至少在布什政府的第二任期内,美国不会改变它的政策。这样,2012年以后的温室气体排放问题是否能及时解决将是很大的疑问。
去年底的印度洋海啸虽然是自然灾害,不是人类的环境破坏。但它生动地告诉人们,地球是如此脆弱,各国又如此密切地相互依赖。各国实在有责任有义务全部加入《京都议定书》,全面实现其限制排放的目标,并为2010年以后进一步限制排放做好准备。这仍是社会的一个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