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仙桃市新一水厂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 (项目名称)已由 仙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仙桃新一水厂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仙发改投资 [2015]134 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仙桃市自来水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 本项目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厂区位于仙桃市城区南方路机公司厂房以北,沿河大道以南,三号路以东
建设规模:10万m3/d自来水供水工程
建安工程造价:概算总投资9800万元
计划工期:2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1月19日
招标范围:格栅配水井;机械混合、折板絮凝、平流沉淀池、叠合清水池;气水反冲洗滤池;反冲洗泵房、送水泵房及配电间、回收水池及排泥池、污泥脱水车间、加药间、综合楼、大门及传达室、机修仓库、电气工程、自控及仪表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近五年(自 2010年 12月 3日至 2015年 12月 2日以来至少独立完成过一个 10万及以上 m3/d自来水供水工程或 10万及以上 m3/d污水处理工程市政公用项目)至少有 1 项已完类似工程项目的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是指 单项合同 10万 m3/d及以上自来水供水工程或 10万 m3/d及以上污水处理工程市政公用项目(以竣工验收报告内容为准)。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 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 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应提供所在单位的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拟派项目经理承诺中标后只承担本工程。自 2010年 12月 3日至 2015年 12月 2日拟派项目经理至少完成过 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单项合同 10万 m3/d及以上自来水供水工程或 10万 m3/d及以上污水处理工程市政公用项目(以竣工验收报告内容为准))。申请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资格预审申请人应提供近二年( 2013年、 201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认定的财务报告,且 2013、 2014年未发生亏损。
3.4信誉要求: 1、未被责令停业的; 2、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 4、 2012年 12月 3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3.5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及施工五大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要求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保证明。
3.6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7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投标申请人在投标前须到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具体操作参见《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办事指南 -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 www.hbggzy.cn )。
5.2完成网员注册后,投标申请人用 CA锁登陆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明确所投标段,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5年 12月 3日至 2015年 12月 7日 17时 00分(北京时间);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于 2015年 12月 3日至 2015年 12月 7日 17时 00分(北京时间)内通过网上银行成功支付资格预审文件费用后,按要求从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具体操作详见附件 1:投标单位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网上支付指南)。
5.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12 月 15 日上午 9 时 30 分前,地点为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昌中北路 252号普提金商务中心 A座 10楼 1002号开标厅) 。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仙桃市自来水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仙桃市仙桃大道 地 址: 武汉市解放大道二七路航天商务广场 A 座 13 楼
邮 编: / 邮 编: 430071
联 系 人: 张莉莉 联 系 人: 许靖
电 话: 15971999566 电 话: 027-85556341/18086503957
传 真: / 传 真: 027-85556342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694848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