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度重视对湘江水污染的综合治理
湘江,湖南的母亲河,从广西的崇山峻岭中奔涌而出,从南至北流经湖湘大地,汇入浩渺的洞庭湖,经长江入海,水系跨全省8个地级市,干流长856公里,在湖南省境内长670公里。湘江流域GDP占到全省的72.4%,工业增加值占到64.3%。湘江滋养着两岸儿女,承载着湖南发展的未来。 “湘江水污染没有治理好,就没有湖南的‘两型社会’建设!” 对湘江水污染的综合治理,省委副书记、省长周强把它摆上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6月2日,湘江沿岸的永州、郴州、衡阳、娄底、株洲、湘潭、长沙、岳阳八个城市的市长向周强递交了“湘江污染综合整治责任状”。一场以三年为期,以确保湘江流域2000万人口饮用水安全为主要目标的“湘江水污染综合整治”战役正式打响。 根据《湘江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2008年10月31日前,沿江8个城市共要取缔关闭企业37家,淘汰退出18家,停产治理企业42家。这97家企业就是8个城市在湘江治污仗必须拿下的刚性指标。 11月3日-8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雅瑜、副省长刘力伟分别带领两个督察组深入8个城市,检查仗的战果。 1.饮水安危直逼城门 11月3日,星期一,小雨。 普通老百姓并没有感觉到这天有什么不同,然而这天对衡阳、娄底、株洲、湘潭、长沙等湘江流域沿岸城市的行政长官来说着实让他们松了口气。从本月1日开始,一场主要集中在湘江流域的降雨,明显提升了湘江水位,到2日下午4时,湘江长沙段水位上升到27.09米,持续近半个月的湘江枯水黄色警报宣告解除。 星期一早上,这几个城市的市长走进办公室收到湘江枯水黄色预警解除的报告,紧张的心情自然缓解了许多。8天前,湘江长沙段水位跌至25.17米,距历史比较低水位仅差2厘米,为本年度比较低水位。持续近半个月的湘江枯水期的低水位,不仅给沿岸7.8万居民带来饮用水困难,而且直接威胁到干流1000万百姓饮用水安全。 停产!限排! 沿岸城市的环保官员们每天巡视着各个企业的排污口,严密监控着企业向湘江排污的状况,湘江水质监控报告每天也呈送市长们的案头。株洲已经启动城市饮水紧急预案。湘江饮用水安全,一时成为悬在沿岸各城市官员头上的利剑。 向东江调水!向三峡调水!加上今年秋天比较后的一场及时雨,湘江水位终于回升了。湘江枯水黄色预警的解除,并没有改变湘江流域水污染的严峻形势。湘江长沙段历史比较低水位就发生在2007年,连续两年比较低水位,在频频敲响湘江饮水安全的警钟。 2.比关闭湖区造纸污染企业难度更大 3日上午8时,在湘江饮用水安全稍微松缓的时候,副省长刘力伟带队的督察组奔赴湘江上游永州。此时另一个督察组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雅瑜带队奔赴娄底。 “切实加强对湘江流域的水环境保护,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这是2007年1月省人大常委会在全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后,向省政府交办的16个须尽快解决的问题之一。自去年成功关闭洞庭湖区200多家造纸污染企业后,湖南省决策层将治污目标瞄准了经济比较发达、人口比较多的湘江流域。省环保局局长蒋益民说:“这是一场比关闭洞庭湖区造纸污染企业牵涉范围更广、情况更复杂、难度更大的攻坚战。” 周强亲自挂帅担任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领导委员会主任。对湘江流域水污染的综合治理,周强把它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事关湖南又好又快发展的大局,事关全省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全省的“两型社会”建设。 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战役以6月2日湘江沿岸8个城市市长向周强递交“湘江污染综合整治目标责任书”为标志,正式打响。 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将用三年时间,解决湘江水污染问题以及株洲清水塘、衡阳水口山(含松江)、湘潭岳塘和竹埠港工业区及郴州有色采选集中地区环境污染问题。到2010年,湘江流域水环境质量达到功能目标,饮用水源地主要污染指标达标,流域生态良性循环,经济竞争力和环境竞争力同步提升,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取得较大进展。 3.如何承载新的污染增量 刘力伟的另一个职务是“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领导委员会执行主任”,对刘力伟来说,要实现三年目标,又将面临怎样的困局? 省环保局污染管理处副处长汤宏介绍,湘江流域水污染主要表现为工业污染、生活污染以及农业面源污染的复合型污染。湘江流域40个省控水质监测断面,按监测结果年均值评价,2007年超标断面为50%。2007年,工业企业向湘江流域排放废水5.7亿吨,占全省的56.94%;城市排放生活污水10.55亿吨,占全省排放量的69.4%。 汤宏介绍的是湘江静态的一种污染总量,而刘力伟未来三年要面对的不仅是目前湘江污染的存量,而且要面对流域内经济快速发展和城市化率的进一步提升,湘江流域将承载新的污染增量。刘力伟说:按照湖南“十一五”目标,到2010年湘江流域GDP将是2005年的1.79倍,污染物产生量是2005年的1.33倍。 尽管承担着巨大的压力,但让刘力伟感到充满信心的是,沿江8个城市的领导对湘江污染整治的认识和行动,已统一到省政府的部署上来。一个基本的事实是:6月2日8个市长回去后也与所辖县(市)区的行政长官签署了责任状,并且在省政府下达的批整治976家(个)企业(项目)的基础上,各市增加了401家(个),使整治企业达到1377家。这为后一阶段工作争取了主动。 5个月过去了,湘江治污仗要在10月31日前关闭停产省政府下达的97家企业,这个仗打得究竟如何?战果怎样?刘力伟要到“战场”去实地验收。 永州,湘江的上游,江水澄澈。但是近年来快速发展的小造纸、小冶炼、小水泥三个行业,正威胁着湖南这座水质生态比较好的城市。 8月13日,蓝山县一家列入关停的小冶炼厂在政府下达关停通知书限期关停后,仍在继续生产。蓝山县政府在对这家企业进行比较后通牒后,县长严兴德带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职能部门以及武警战士进入了这家冶炼厂。 “三吨炸药架到冶炼炉上,将冶炼炉炸了!” 当时也在现场参与指挥的永州市环保局局长邓子云向记者介绍说:“这给列入关停企业名单的企业主以极大的震慑。永州在10月31日前,除了按时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关停15家企业外,另外市政府新增了8家企业也全部关停到位。” 至今让邓子云感到自豪的是湘江永州段的水质保持在II类水质,是湘江流经湖南各城市中水质比较好的城市。“我们交给衡阳的湘江水质优于省政府给我们下达的指标。”邓子云说。 4.污水处理厂给发展腾容量 湘江流过永州就进入湖南省第二大城市衡阳,而湘江水质污染状况则趋向严峻。湘江衡阳段水质污染源主要来自三个方面:重金属污染、城市生活污水和农村畜禽养殖。衡阳市环保局副局长蒋宏伟介绍,衡阳的水口山集团是这次湘江水污染综合整治4个整治重点之一,主要是重金属排放超标。多年来水口山集团排污不能稳定达标,重金属排放超标一到两倍,这次集团花重金引进美国技术和设备进行整治,设备在这个月开始试运行,目前这个技术理论上可以达到标准排放,实际运行效果究竟怎样还要等待运行结果。 5日上午,刘力伟现场查看了衡阳市城西污水处理厂(一期)的运行情况。这是衡阳市家污水处理厂,今年3月投入试运行,日处理生活污水能力15万吨。在此之前,衡阳市每天40万吨生活污水全部直排湘江。 为实现“十一五”COD(化学耗氧量)削减目标,衡阳市计划在2010年前还要建4座污水处理厂,同时每个县城都要建个污水处理厂,努力实现城市生活污水达标排放。 以2007年工业企业向湘江流域排放废水5.70亿吨、沿江城市排放生活污水10.55亿吨为基数,湘江对污染的承载能力究竟有多大? 省环保局污染管理处副处长汤宏说,这个问题很难回答,如果以目前湘江长沙、株洲、湘潭段的水质来看,湘江对污染的承载能力就达到了极限,而这三个城市将是湖南未来发展比较为快速的地区。 如何腾出湘江对未来经济和城市发展所造成污染增量的容量?汤宏说,加大对工业废水和城市生活废水的治理投入,实现废水的达标排放是湘江水污染综合整治的唯一选择。未来三年,政府、企业和社会对湘江治理投入的资金将达到174个亿,目的是使湘江流域水环境质量达到功能目标,饮用水源地主要污染指标达标。直白地说,就是腾出一个容量,承载流域内未来的发展。 为此,刘力伟副省长和省环保局局长蒋益民6日在长沙督察时,对长沙市今年难以完成COD年度削减目标提出了批评。因为长沙市今年要投入使用的6家污水处理厂大多因管网未通,使污水不能实现达标排放。 5.宁愿少一个GDP不要多一个COD 7日,刘力伟带领的督察组到达岳阳。岳阳在省政府下达的批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57个项目的基础上,新增限期治理企业93家、畜禽养殖场144家,整治项目总计达到294个,超过省里下达的任务4倍多,已经完成批整治任务。 2006年11月,黄兰香出任岳阳代市长,刚一到任,就发生了岳阳新墙河砷污染事件,这给黄兰香以深刻的印象。决不能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粗放式发展,岳阳市政府在全市经济发展中提出:“宁愿少一个GDP,也不要多一个COD。” 岳阳县富藏矾矿,埋藏浅,一些乡镇土法炼矾,给当地水源、土壤造成严重污染,山头寸草不生,农田荒废。岳阳市政府采取铁腕关闭了境内所有矾矿冶炼厂,并且现在还在组织巡逻队,禁止不法人员上山开采矿石。有企业受前期市场矾价高企的诱惑,以采用比较先进的炼矾技术,解决了炼矾污染的问题,向岳阳市政府提出开采的愿望。 黄兰香向省环保局咨询,得知以目前的技术是不能完全解决炼矾的污染问题。她向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下达了严格指令:凡是要上炼矾项目,必须要市长的签字。 “再不能为了眼前的几个钱,搞破坏环境的蠢事。”黄兰香说。 岳阳是刘力伟带队督察的比较后一站,在结束这次督察时,省环保局局长蒋益民接受了媒体的采访。他评价说,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省政府确定的今年的目标基本实现。但真正难度大的是明年和后年,尤其是明年,湘江一些遭受重金属污染的土壤和底泥要恢复到原有水平,比关闭一些企业难度更大。他表示,对三年以后,彻底解决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的问题,使湘江流域的水能够作为饮用水的水源这一目标充满信心。 调查报告总结 湘江流域水污染存在4大问题 昨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邹学明在综合两个督察组的督察情况后,向省人大常委会递交了一份《对湘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情况的调查》的书面报告。这份《调查》总结了湘江流域水污染4个方面的主要表现。 一、湘江流域点源污染的治理有所成效,但面源污染的问题没有得到控制。湘江流域经过这段时间的治理,重点区域环境质量好转,重金属的污染的确减少了,但湘江流域总体水质仍未好转,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和氨氮。 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缓慢,对湘江流域水环境质量影响很大。湘江流域的城市和企业是全省排污大户,省建设厅、环保局的调研结果表明,2007年我省还有超过40%的设市城市没有建成污水处理厂,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6.6个百分点,排名第26位。特别是湘江流域还没有一个县城建成了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都是直接排放,部分已建成投入运行的设市城市污水处理厂管网也不配套,运行负荷率低,导致今年上半年全省COD排放量居高不下,与去年同期持平,削减比例在全国排名倒数第三位。由于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弱,湘江流域水环境质量难以得到根本好转,也难以为全省的化学需氧量削减腾出有效空间。 三、缺乏强有力的协调管理机制和执法手段,难以对湘江流域水环境进行有效保护。我省虽然十年前就出台了《湖南省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但这一条例主要针对湘江流域水污染的防治,各地方政府虽然都有治污责任,但由于缺乏统一的流域管理机构,导致流域各行政区的污染责任不清、互相推诿。同时,国家对造成水环境污染事故的处罚,是按直接经济损失的20%-30%计算罚款,但很多情况下江河受严重污染,直接经济损失往往由于缺乏具体的鉴定标准而无法计算,造成损失大而处罚小。加之现行法律法规对水环境违法行为设置的处罚过轻,无责任追究,缺乏量罚标准,起不到抑制环境违法的作用。如不建设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等,缺乏相应的法律责任来制裁。 四、对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的投入不够,无法形成合力。相关法律、法规都规定加大水环境保护等的投入、增强研发能力,但缺乏保障措施。由于对湘江流域水污染治理科技项目的经费投入较少,基础数据缺乏,污染防治技术储备严重不足,科技成果转化率较低,没有形成稳定的流域水污染防治投入机制。许多地方和企业没有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环保欠账太多,难以适应解决复杂流域环境问题的需要。 (责任编辑:李德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