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达标的饮用水源水供应将减少
据了解,我国达标的饮用水源水供应将减少具体如下: 小编了解到,原本计划于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强制执行的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由于目前国内大部分地区城乡供水机制不完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监测能力建设滞后、应急处置能力不强等问题,已推迟至2015年再行实施。对此,专家表示,为确保饮用水安全,确实仍有很多工作要做,除了检测能力的建设,从源头加强对水体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ersistentO rganicPollutants,简称PO Ps)的防治尤为重要。
第一,危险的PO Ps 多年专注于PO Ps研究的清华大学环境学院院长余刚教授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指天然或人工合成的能持久存在于环境中、通过生物食物链(网)积聚、并对人类健康及环境造成严重危害的有机污染物质。 PO Ps有四个特性,即持久性、生物蓄积性、高毒性和挥发/半挥发性,PO Ps可以存在于水体、土壤、大气、生物体中,并且可以通过风和水流传播到很远的距离。 PO Ps对生物体危害巨大,不仅可能会使人类婴儿的出生体重降低,发育不良,骨骼发育的障碍和代谢的紊乱,并且还会对神经系统、免疫系统和生殖系统造成危害,影响人类内分泌系统,导致生殖功能异常、新生儿性别比例失调,不仅对个体产生危害,而且对其后代造成永久性的影响。此外,一些PO Ps还有致癌的作用,促进肿瘤的成长,并且使一些器官发生病变。即使是低浓度的PO Ps物质也会对生物体造成伤害,例如,二恶英类物质中比较毒者的毒性相当于氰化钾的1000倍以上,号称是世界上比较毒的化合物之一,0.1克二恶英就可导致数十人死亡。并且PO Ps能够持久存在,能通过食物链在生物体内富集,从而造成更大的危害。 鉴于PO Ps对全人类可能造成的严重危害,为淘汰和削减PO Ps的生成和排放,社会于2001年5月22日在瑞典斯德哥尔摩通过了《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以下简称“《斯德哥尔摩公约》”)。首批列入公约受控名单的1 2种P O P s分为3类即有机氯杀虫剂:滴滴涕、氯丹、灭蚁灵、艾氏剂、狄氏剂、异狄氏剂、七氯、毒杀芬;工业化学品:六氯苯和多氯联苯;工业生产过程或燃烧生产的副产品:二恶英(多氯二苯并-对-二恶英)、呋喃(多氯二苯并呋喃)。目前,全球已有22种PO Ps列入公约受控名单。我国是2001年5月22日首批签署公约的国家之一,公约于2004年11月11日正式对我国生效。 生活饮用水,确保饮用水安全 第二,我国水体PO Ps含量高 中科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研究员曾永平等人通过对现有数据的整理与分析,初步评价了中国主要水系和沿海水域中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浓度分布状况,发现这些水体大多受到PO Ps污染,且PO Ps含量处于全球范围值的高端。 曾永平等人的研究显示,中国五大河(长江、黄河、珠江、淮河和海河)都不同程度地受到PO Ps的污染,其中处于北方的黄河中有机氯农药的污染程度,尤其是六六六,比处于中南部地区的长江与珠江要高。 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饮用水中滴滴涕的限值为1000纳克/升;中国的河流和湖泊中滴滴涕的浓度均低于此限制值。但如果采用欧盟标准,即限制值为25纳克/升,中国多个水域如通惠河、海河、官厅水库、巢湖等都超标;其中,北京的通惠河含滴滴涕浓度比较高,为663纳克/升。 同时,《地表水水质标准》对中国地表水中多氯联苯的限制值为20纳克/升。根据这一标准,四大河流(海河,通惠河,淮河和太湖)中多氯联苯的浓度均高于监管限制值,其中比较高值出现在海河,各监测点的浓度范围为311纳克/升至3110纳克/升。另外,中国对海水中的多氯联苯并没有建立监管限制。 余刚教授也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他的研究团队曾经对京津河道和东部一些化工区老的搬迁的土壤做过一些调查,发现在个别点上PO Ps超标很高。 曾永平等人指出,如果以欧盟的建议值和中国的监管限制值为评价标准,中国河流和沿海水域中多氯联苯和滴滴涕的浓度水平与饮用水息息相关,可能会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风险。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中国现有的国家水质评价标准大多与散装化学品参数和重金属有关,很少与有机污染物有关;如果水质量安全评估标准包括有机污染物的话,我国达标的饮用水源水供应将减少。 生活饮用水,确保饮用水安全 第三,多种原因造成PO Ps含量高 中国水体PO Ps含量偏高,既有历史遗留问题,也与对PO Ps目标物的控制现状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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