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郴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已由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郴发改批[2013]123号、郴发改批[2014]82号、郴发改批[2015]2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湖南郴电格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郴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
2.2 建设地点:郴州市北湖区北湖街道办事处同心桥村
2.3 规 模:新建郴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本次招标范围内工程造价约6000万元。
2.4 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150日历日,开工时间待甲方通知。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
2.7 招标范围:包括厂区的清表回填、厂区的管道施工、厂区的检查井、厂区的流量计井、厂区围墙等施工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Ⅱ)。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为:捌拾万元人民币,采取 银行转账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指定的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5年8月26日17:00时。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6.1请从2015年7月29日~2015年8月4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hnztb.org)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hnztb.org)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27日09时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具体开标室见大厅公告牌。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以及未按6.1、6.2条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并派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为本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8.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招标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1-89950169.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湖南郴电格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体育路2号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0735-236326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2段308号华盛世纪新城25栋2楼
联 系 人:罗成
电 话:0731-85135397 18684784110
传 真:0731-85139979
邮 箱:38284275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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