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水回用效果较差(图文)
“据预测,今年上半年河北省水资源供需矛盾仍十分尖锐,缺水区面积将占全省总面积的一半以上,一些地区缺水状况严重。”这是近日发布的河北省水资源简报通报的全省水资源供需情况。
河北省属于严重资源型缺水的省份,全省人均水资源量306.69立方米,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1/7。为节约水资源,近年来,河北省各地大力开展中水利用,不少居民生活区采取“中水回用技术”,使废水变成了宝,中水利用正逐步破题。但记者了解到,大部分城市的中水利用率仍然偏低。对此,专家认为,河北省内城市应加大力度,促进中水回用的快速发展和健康发展,让再生水成为“城市第二水源”。 中水回用让城市建设得实惠 记者近日来到位于河北科技大学新校区西南部的中水站,在中水站前面的草地上有几口井,标有“预爆气调节池”、“沉淀池”等字样。据工作人员介绍,这些井就是用来对收集到的污水进行处理的,只不过这些是露在地表的部分,更大的都在地下。 “污水首先经过生物接触氧化池,反应后流入沉淀池,水中的泥在这里进行沉淀,排泥泵将沉淀的泥抽走,已经稍显干净的水流入生物滤池,进行再生物反应。”反应后的水流入砂滤池,这里有炭层,会吸附水中气味,水从这出来后颜色和气味都会有所改变,基本和自来水差不多。比较后经过处理的水流入中水池,就等待着使用。 据校方介绍,2009年,中水站投入试运行,这期间每天日处理污水约2600吨,日产中水1400吨,这些中水主要用于浇花、浇树等园林绿化项目,除此之外还用于冲厕等。“这样,科技大学每天可以节约1400吨左右的自来水。” 其实,早在2012年,河北省在全省开展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年活动,力求使设区市中水回用率达到30%。 2013年,张家口市宣化区投资1.7亿元实施旧河道整治和中水利用工程,对环城已断流30多年的柳川河河道进行整治,将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的中水注入河道,形成了环城水景长廊,不仅成为一道靓丽的风景线,古城宣化也因水而更加灵动迷人。 唐山市今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全面关闭市中心城区企业自备水井,中水利用率达到50%以上,打好市区中水回用攻坚战”的要求。 记者了解到,唐山市排水公司所辖的市区4座污水处理厂,已全部建设了再生水深度处理设施,日处理能力达19万吨,实现了向钢铁、发电行业及居民热泵等规模供水。2013年中水供应量达到4300万吨,再生水回用率达到35%以上,走在全国同行业前列。2012年市中心区中水回用项目获得“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成为迄今为止全国同行业唯一获奖项目。 中水回用叫好不叫座 然而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并非所有中水回用设施都能像河北科技大学那样物尽其用。 在石家庄市桥西某生活小区的中水泵房内,机器轰鸣,小区物业工程部的工作人员正在调试变频设备。 据介绍,小区在建设之初就设置了中水处理设备,每户也安装了中水管道,主要用于冲厕。但截至目前,80%的住户断掉了中水管。 既然中水便宜,为什么不受欢迎呢?小区一位居民道出了其中的原委。她说,冲完厕所会有股异味,时间一长,马桶壁还会发黄,水箱上有附着物。 田经理告诉记者,夏季,小区日产中水都能被利用,但当绿化用水减少时,中水利用规模上不去,回用设施就无法连续稳定运行,造成运行成本上升。“中水池的运行费用,加上电费、人工和维修费用,每年都是一大笔开支,这样算来反倒比使用自来水还要贵一些。” 石家庄水务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石家庄市区住宅小区(大型公建)已做环评的中水设施97个,已建成中水设施的32个。但石家庄市区已有的中水回用设施不同程度、不同原因地存在着设计不规范、运行不正常等诸多问题,绝大多数小区(公建)污水得不到有效处理,直排市政管网。 “中水设施利用不足,设备维护、运行成本上升,物业无利可赚,设施就被停用了。而有的小区中水设备出现故障后,因维修费用较高,物业不愿承担,造成设施停用。” 这位负责人解释说。 通过摸底调查记者发现,在32个小区(公建)中,只有两个小区中水设施由具有相关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其它均由承建单位自行设计,存在设计不合理问题。而且,有的小区虽建有中水设施,但处理能力偏小,存在“小马拉大车”的问题,无法满足小区污水全部处理回用。 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绝大多数住宅小区没有把厨房、洗浴下水与卫生间下水分开排放,造成中水处理成本上升。另外,部分小区物业缺少必要的监测手段,水质难以保证。 加强中水回用监督管理 中水是公认的“城市第二水源”,利用多少中水相当于节省多少自来水。那么,该如何让更多的中水真正发挥节水的功效呢? 石家庄水务部门的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石家庄为了推进中水利用,结合市区中水回用现状,筛选出11个中水设施设计较规范、工艺较先进、处理效果较好、用途较稳定、操作环境较适合的小区(公建)开展示范点建设,并对示范点建设进行财政扶持,以点带面,逐步扩大中水回用范围。 今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石家庄市节约用水办法》中明确提出,新建大型文化、教育、宾馆、饭店、商场、办公设施以及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应当配套建设中水回用设施。同时规定,各级政府要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再生水、雨水利用等节水项目的资金补助以及城镇供水水质督查、检测等。与此同时,应加快制定中水回用鼓励性政策,促进已建或在建项目补建中水设施,并确保中水设施正常运行。 河北省水利专家还建议,河北省各地应加强中水回用监督管理,明确政府监管部门和监管职责,确保中水设施长效运行和中水水质达标。在日常运营上,采取“分散处理,集中管理”的市场化运营管理模式。通过采取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具有环保运营资质的专业公司负责污水处理站的社会化运营。政府将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转让给水务公司,实现对污水分散点源的治理。通过制定《污水处理站量化考核实施方案》及相应的赋分标准,对污水处理站进行相应的财政补贴。 (责任编辑:李德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