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出台的《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将把赣南建设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稀土、钨稀有金属产业基地。国家将加大技术研发力度,加大稀土和钨矿山的环境治理,发力探矿储矿,确保“稀”水长流,提升定价权、话语权。
打造国家级的稀土技术研发平台
赣州市工信委提供的数据显示,赣州稀土产业规模以上企业65家,初步形成了上下游配套的产业链,但是,现有开采、应用工艺技术依然简单,资源浪费严重。围绕把赣南建设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稀土、钨稀有金属产业基地,此轮政策再次聚焦提升稀土开采、冶炼和应用技术水平提升。
赣州市工信委副调研员林小兵表示,《若干意见》支持政策含金量高、操作性强,赣州将根据《若干意见》,大力发展稀土和钨精深加工、新材料和应用产品。同时,着力提高赣州市稀土和钨产品研发能力,目前赣州市已经在着手打造国家级的稀土和钨研发中心平台,推进产学研的示范基地建设。此外,大力引进国内外顶尖的稀土新材料和应用产品生产企业,推进产业联合重组和升级。
“这些政策是赣南稀土和钨稀有金属产业发展的战略机遇,”江西理工大学副教授张大超说,赣南稀土、钨产业长期停留在挖原矿、卖原矿的水平,定价权、话语权较弱,受制于人。只有延伸稀土和钨的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才能把赣南的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真正提升话语权。
加强污染治理偿还“环境负债”
稀土号称“工业味精”,钨是“工业牙齿”。过去几十年来,赣南钨和稀土的大量出口为世界工业作出了重要贡献,自身却承担着巨大的环保压力。据初步测算,赣州因为稀土开采造成的环境污染,矿山环境恢复性治理费用高达380亿元。
《若干意见》提出了一系列环保治污的政策措施。包括,编制
矿山环境综合治理规划,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加快完成赣州市历史遗留矿山环境综合治理;支持赣州市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防治和历史遗留问题综合整治,加大工业行业清洁生产推行力度;积极开展共伴生矿、尾矿和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发展稀土综合回收利用产业;支持工矿废弃地复垦试点,支持开展稀土采矿临时用地改革试点。
《若干意见》还表示,在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和不突破开采总量指标的前提下,支持对稀土、钨残矿、尾矿和重点建设项目压覆稀土资源进行回收利用;对因资源枯竭而注销的稀土、钨采矿权,允许通过探矿权转采矿权或安排其他资源地实行接续。对稀土、钨矿等优势矿产资源在国家下达新增开采、生产总量控制指标是给予倾斜,积极支持绿色矿山建设。
长期研究稀土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张大超认为,此举将促进赣州稀土和钨矿山标准化建设、淘汰落后的开采设备,降低稀土和钨开采对环境的破坏,保护矿区百姓健康,同时也有利于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中央财政支持稀土探矿储矿保“稀”水长流
赣南特色资源丰富,素有“世界钨都”和“稀土王国”之称。据介绍,在赣南稀土目前勘查工作程度偏低,大多数矿区勘查程度只有普查、预查或踏勘程度,普遍存在存量类别低,可靠程度差。摸清真实家底成为当务之急。
《若干意见》提出,将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列为找矿突破战略行动重点区域,加大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等中央财政资金的支持力度。
这将扭转自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国家对矿产资源勘查投入相对减少,社会性勘查资金投入不足背景下,过度开采导致的稀土保有资源储量不断减少和我国稀土资源保障压力增大的形势。
与此同时,国家还将支持赣州建设南方离子型稀土战略资源储备基地,研究论证建立稀有金属期货交易中心。这也将进一步强化赣南“稀土王国”的战略地位。
未来几年,国家稀土、钨矿产品生产计划指标向赣州倾斜,稀土行业集中度有望进一步提高。这也为按照国家稀土产业总体布局,在赣州组建大型稀土企业集团做好准备。
林小兵说,这些措施将促进赣南钨、稀土产业持续发展,保障“稀”水长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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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德馨)